辽宁2017年普通话测试关于部分考生优先报名的通知
- 时间:
- 2018-12-24 10:30:09
- 作者:
- 邹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辽宁教师资格网
一、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
1、已取得国考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”者,且在有效期内的;
2、已取得省考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(教育学、心理学)成绩合格证明”者,且在有效期内的;
3、参加国考且笔试成绩全部合格者(幼儿园和小学2个科目、 初中及高中和中职3个科目),且在有效期内的;
4、必修了教育学、心理学,且成绩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。
※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不在此优先报名范围内,需参加社会网上报名。
二、报名方式
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为3月11日9:00—15:00。不允许替代报名。
三、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提交下述材料之一:
1国考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”原件和复印件;
2省考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(教育学、心理学)成绩合格证明”原件和复印件;
3参加国考且笔试成绩全部合格者(幼儿园和小学2个科目、 初中及高中和中职3个科目),提供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”成绩查询页面的打印件;
4必修了教育学、心理学,且成绩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,须提供教务处开具的全学科成绩单或成绩卡(在校期间所学所有学科成绩)的原件和复印件。只开具教育学、心理学两科成绩的证明无效。
2、用优盘存储的符合下列要求的电子照片: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;像素比例为390*567的蓝底、白底或者红底的电子照片;比例协调,人像不能变形。
3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四、报名地址
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联兴巷4号金融中专实训楼二楼(由市教育局后院进入)。咨询电话84590623。